“哦。”小童当然是拗不过主人,不过,他高举着官服,道:“少爷,你还是先把衣服穿上吧。”
李牧:“我这不是穿着衣服吗。”
“可审案要穿官服啊。”
“那衣服穿着难受。不穿不穿,我是县长我说了算。”
小童:“”
片刻,原告被带上。
却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满脸泪痕,身穿孝服,搀扶着一位同样身穿白色孝服,但却浑身鲜血染红衣衫、伤势极重的妇人,两个人一步一串血脚印,跌跌撞撞地走进了大堂。
卧槽!
什么情况?
这原告怎么这么惨?
难道是命案?
李牧心中一跳。
“请县老爷为小民做主”那妇人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嘴角流出血迹,放声哀嚎,坐也坐不稳了,张口又吐出一滩血。
一边的小姑娘吓得面色苍白:“娘,娘,你不要吓我,爷爷奶奶爹亲都不在了,你不要呜呜呜,娘,芹儿害怕。”
李牧看这状况,也吓了一跳。
有衙役将带血的状纸递上。
李牧在过去的二十多天里,对这个世界的文字,亦进行了一番粗略的了解,大致与中国古代的官繁体字差不多,他掌着状纸一看,对于案情基本了解。
这案子,是地球上电视剧小说里极为常见的仗势欺人巧取豪夺桥段。
堂前重伤的妇人张李氏,与
0006、有人鸣冤告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