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横扫晚清的无敌舰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五六章 处罚(下)


    也有人提议,可以采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处理方式,但也遭到了否决。虽然从表面上看投票是最好的方式,但由于这次的分歧过大,而且持两种观点的人数大体相当,即使一方在投票中获胜,也是微弱优势,必会令失败的一方心中不服,容易造成整个穿越集团的分裂。因此最理想的办法是在这两种观点中进行折中,找出一个能让大多数人觉得满意的处理方式。

    应该说要做到这一点,是相当难的,不过经过五个人一天的讨论,居然还真的想出了一个处罚方式,称为“限制公共行为”,即在限制时间里,不仅免除全部的公共职务,也不得在任何机构、企业、工厂任职,更不能参与、组建、参股任何机构、企业、工厂,己在机构、企业、工厂中任职,将强行解职,己组建或在机构、企业、工厂中参股,由政府按市场价格收购,或进行拍买;但在此期间内,个人可以保证行动自由,并且仍然亨受华东政府提供的如住房,生活费福利待遇,以及存款、不动产利息。简单的说就是:人是自由人,但什么事都不能做了,收入除了华东政府提供的生活费之外,只有银行利息,出租不动产等。

    华东政府在成立之初,由于工作岗位有限,因此给每个穿越者制订了一个基本生活费标准。虽然现在基本已经没有打酱油的穿越者了,就是再不济的人,也会在几个企业里挂个股东,每年都会有一笔分红收入。当然这些企业则是借此以合资经营的身份享受政策优惠,双方各取所需。而靠着这些分红收入,只要是没什么

第四五六章 处罚(下)(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