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的军队机动主要靠两条腿,是无法跟上步兵进行长距离运动的,因此60迫击炮的机动性要远远强于82迫击炮。
而且既使将机动性排除,82迫击炮的炮弹362公斤,1名士兵最多只能携带3发,以一个组8人计,迫击炮将分拆三人携带,剩下5名士兵最多只能带15发炮弹;而60迫击炮的全重轻了一半还不止,只用两人分拆携带,而且炮弹重只有145公斤,在同样的负荷下,1名士兵可携带68发,以一个组只有6人计,4名士兵最多可以带32发炮弹,即使是携带迫击炮的战士,由于负荷小,还可以再带2发炮弹,因此一个6人60迫击炮组最多共可带36发炮弹,火力的威力虽然不足,但火力的持续性却要比82迫击炮强得多。
最后罗岳认为一个班设2个掷弹筒组己是极限,因为除了两个掷弹筒组以外,一个班实际的作战人员只剩下8人,因此如果再加设掷弹筒组,就会影响正常的作战了,总不能一个班的人员全部都打掷弹筒,而没有人守卫阵地,更没有人冲锋拼刺刀。
罗岳的这些观点得到了一部份军官的认同,因此坚决要求增加60迫击炮时编制。经过讨论之后,陆军部决定在甲种师的连级作战部中,设迫击炮排,而乙种师暂时不设,然后视实战效果再做调整,这才平息了这场争论。
营级的编制到是没有什么争议,除了三个战斗连之外,设机枪连和迫击炮连各一个,机枪是选用正在研制中的通用机枪,以8人为一
第八十一章 陆军编制(五)(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