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还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家有父母,不过,老爹是个老府兵,因为次的平撩大战,伤了一条腿,月月服药,却不见好,银钱又花的差不多了,是以,王治才决定,山自己采药,多少省一些,而且多出来的,还可以卖钱。
“哎,算了,想那么多干嘛,自己还不能动弹呢”。想到现在这个家里,不仅仅是父母,还有弟弟妹妹,作为老大,责任很大啊!
“人家穿越,不是太子,将军之类的,就是个富家子弟,纨绔子弟,到了自己这里,就成了农家子,还顶了老爹的位子,进了府兵,哎,人比人,气死人”。
想再多也改变不了事实,是以,王治不在想那么多,安静下来休息。
可惜,很快,王治就变成了苦瓜脸,因为,远处蹦蹦跳跳,跑来一只野兔子。
灰白相间的条纹,矫健的身姿,有力的大腿,作为一名曾经做过两年的厨师,王治可以断定,这是一只野兔子。
“尼玛,那是我买的胡萝卜,你别吃”。很快,王治就有点怒了,因为,那只野兔子,竟然在扒自己提篮里的胡萝卜在啃食。
直到这时,王治才惊讶的发现,自己买东西的提篮,竟然也滚落在一旁,又看了看右边,背包也在,竟然还湿漉漉的。
吃完了两根胡萝卜,野兔子心满意足的,蹦蹦跳跳的走了,不留下一点的残渣。
“尼玛,还来”?野兔子蹦蹦跳跳的走了,可是,又来一头黑壮的野猪,虽
第一章 魂穿大唐(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