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下若无丁壮,按朝廷规定来说可暂免为丁之事,待有余丁再行添补,但如今各项杂乱,这也已经改为必须佥幼儿为“幼丁”。
从小便入籍,随时征召入军,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这从那个幼儿的角度来考虑,显然是有些过分。
洪武、永乐年间,大明财政丰盈,国力雄厚,所以一般就地卫所、正营都可以给出丁军户相抵人丁的补偿和衣甲、军饷,就算不能,兵部的支援很快也会到位。
自万历朝三大征之后,这一政策开始悄然改变。
为使军户能自备服装盘费,减少各地卫所和兵营压力,明廷规定﹕
“军户耕种的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说实话,这些制度是考虑到军户不能自给自足,一户出丁受到各种苛捐杂税而所得不能相抵,继之牵连、拖累全族这种情况,是朝廷相应的措施。
不过很可惜,万历朝这种极好的措施,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贯彻到底。
这个措施,自宰辅张居正死后便无人再提,军户的杂役负担并没有减轻,反而相应赋税越来越多。
朝廷上,虽然想极力的为下面减少负担,但是由于财政的逐年破产,尚且无法维系填补三大征对地方造成的损耗,对于地方军户的补偿更是供不应求。
万历一朝,由于前十几年张居正的全国性改革,为朝廷积累下了许多的财
第四百六十二章:战兵、正兵、辅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