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采芹
那小儿郎眼见五鹿浑下此狠手,心下倒也不慌。面色不改,疾退数步稍定,前足虚后足实,陡然施了个大雁啼沙,出腿便踢在近处那单刀刀背之上。
五鹿浑见那儿郎反应未出所料,这便眨眉一笑,先提后定,倏瞬将那单刀回收,刀尖立地,再将软剑扎实困缚刀身,使上巧劲儿,便可令得自身借力刀剑,平地空悬。此一时,五鹿浑终是空出了腿脚,先演一式腾天鸳鸯脚,将那三人悉数踢得稍远,使其暂难近身后则立时翻身而起,砰地一声将那单刀破窗甩出房外,再将自家软剑复归原位,一式手挥琵琶接一式虚晃的揽雀尾,不待诸人反应过来,五鹿浑已是施展轻功,腾身步月,迅指窜出房去,尽染墨色,隐了踪迹。
一口难言两处。
便在五鹿浑同三名刺客缠斗之时,秦樱这房内,也是战尘郁郁,杀意腾腾,乌烟瘴气搅闹的紧。
眼见着身前三人,皆是男子,面色俱是黑中透红:一则左右开工,操两柄凤尾钻花刀,且短且险,尤适近战一则挥一把横纵两刃锛,柄长约莫一尺三,通体俱为金质最后一人,掌一根烈焰乌龙刺,这只兵器,江湖少见,细细瞧来,颇是出奇长五尺有余,顶端做成水滴果实形状,共有五股,扣动机关,果实即开,每只内藏钢刺三十六,形若烈焰,故得其名。
秦樱立于内室一隅,面沉如水,两臂一抱,眼见着身前面饰雕青的三人同况行恭你来我往,打得难解难分不现高低。
只不过,此时秦樱面上虽是常色,然则十指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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