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来迎接,送到了当地高档的酒店。
入夜后,罗子良一个人走在香港繁华的街头。这里的摊档密密麻麻,人流潮不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地摊货。这些摊子摆得太大,几乎没有可供双人并肩通行的道路了,感觉不是很好。
夜市很热闹,人很多,但是真正买东西的却不多,都是东看看西看看,也确实没什么好买的,就是一些很平价的衣服饰品、日用品之类的。小吃主要以海鲜为主。罗子良看了看,一只辣炒蟹就要380块,真是坑爹。
穿过夜市,罗子良来到街头的警署,出示了自己的证件,请他们协助查找一个人。
一个值班警长问罗子良要了王方芳的电话号码,用内部的通讯设备一查,发现这个号码经常出现在新华都夜总会。
新华都夜总会?王方芳休学以后就跑到香港著名的夜总会来,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那名警长派了一个刚入职不久的年轻警员陪罗子良去那家夜总会,看到有警员,那里的妈咪们很配合,根据名字和电话号码,很快找到了王方芳所在的团队。
那个团队的妈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丰满女人,胖胖的脸上还有两个深深的酒窝。她对罗子良说:“你找的人今晚上没有来上班。”
“没来上班,为什么?”罗子良问,有这么不凑巧的事情吗。
“嗨,靓仔,女人每个月都有几个不舒服的啦。”那个妈咪笑嘻嘻地说。
“我今晚上一定要见到她,你知道她住哪里
第112章陷入困境(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