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法医拉过一张写白板,将手里的照片逐一贴了上去,照片上都是死者身上伤痕的近距离特写。
“死者年龄约在25岁至0岁之间,身材中等,死亡时间约为6或7个小时,不是以现在的时间往前推,准确的说是2月16号晚上9、10点间。
下体未发现有同性或异性之间发生过关系的痕迹。”
秦法医道:“死者面部是被先覆盖了多层塑料袋,而后又撒上助燃汽油烧毁的,最开始我们以为死者是死于机械性窒息,但其喉粘膜没有密集的点状出血,气管内也没有血液黏附,所以确定不是被闷死的。”
“那就是我之前说的,有人故意毁掉死者的面部,其目的就是想让我们搞不清死者是谁。但也太小看我们的技术力量了。”秦子河说道。
“具体什么原因那就是你们关心的事了。”
秦法医对秦子河的判断未做评价,继续说道:“通过对死者尸体表面的检查,我们初步确定,死者身上的伤痕来自于四个时间段,也就是说,死者在死前,经历过四次的打斗。”
“第一类是这种印记较浅点的伤痕,主要成片状椭圆状,这些伤痕是被打后产出的淤青在开始消退时的迹象,初步判断是死者在死前一个星期经历的打斗,具体形成方式为拳头、鞋底击打所致。”
秦法医指着写白板上的照片一一讲解道:“第二类是这些比较明显、新鲜的椭圆和片状淤青,以及条状伤痕。
从伤痕形成时间
312、好战分子(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