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也嫌他,又将他送到郑玄那里求学,学了一段时间,刘备觉得无聊太闷了,就偷跑回家了。
回家后的刘备,没事干,就跟着母亲学编织,编草鞋,草席,拿到县城贩卖,每天卖几双草鞋,草席,便拿去换酒喝,换肉吃。
有时没生意,刘备嘴谗,犯了酒瘾,就把张飞肉铺那里赊肉,到处混酒喝。
街上洒馆经常有人讲小书的,刘备就蹲在墙角听小书,打发时间。
刘备没有少受他人白眼,因为穷,没钱,但刘备又是那种富家公子哥的生活作风,生在穷苦家,却有一生富贵病。
这种人在我们这个社会是很多的,平淡无奇。
刘备不同的是,他有远大的理想和志向,人穷志不穷,身有傲骨,忍辱负重,没脸没皮,毅志力坚定。
认识关羽也是一种偶然,关羽在县城里卖枣,卖豆,摆地摊,刘备卖草鞋,草席,摆地摊,两个人就认识了。
至于前面章节提到刘备,关羽偷狗饮酒,只是个人的桥段,没有任何历史依据,当看就好了。
在传记里面,我们尽量的按照历史去分析真实的人物性格和事件。
刘备见识广,常有话题,讲起话来喋喋不休,能哄带骗,很快就和关羽成了好朋友,张飞年纪还小上一两岁,不过大家都是年青人,孤独寂寞,那时候消遣娱乐的节目又不多,大概就是聚在一起,喝酒,吹牛,耍武。
公元183年,刘备大概24岁时,幽州涿郡的黄巾
刘备传(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