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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沉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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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初理县事

    韩易听罢大怒,一鞭抽在大石之上,好一群贪官污吏,去年自己不在此地那就罢了。今年自己来了,他们还敢如此的胡乱施为,还想将污水泼到自己身上,真是好大的狗胆。

    韩易当即就要准备回程,去收拾那群贪官污吏。可是忽的又想到,官场上可不比军中,万事都需要证据才行。没有证据的话,李县丞身为朝廷所任之官,而且只比自己低半级,同是三百石之官,自己可轻易对付不得他。

    天欲要使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贪婪之人又岂会没有证据可寻。反正那份布告之上并无自己所盖的犷平县长之官印,想赖一时也赖不到自己身上。可以先让那李县丞得意一时,待自己从古北口关隘回来后,再寻他的麻烦。

    韩易立即叫道:“陆平、乐彭,你二人各领十人,回城专去刺探李县丞及县中六大主吏,二十四辅吏的不法之事。田棕、车靖、周戈、尹离、楚护,你们五人领上百人在城外十里外等候消息。待陆平、乐彭二人证据确凿时,可提前领兵回城,将此三十一人全部缉拿下狱,等我回来一并处置。”

    几人应命领人回返,却将一旁的贼曹严昭唬得两腿发软,直接跪倒在地。严昭连连叩头道:“县君,县君,小人情愿不要贼曹之职,回乡务农,还请县君饶恕小人此次。”

    一县之中,除了李县丞乃是朝庭所任,韩易不能轻易对付之外,其他县中吏员都是从本地乡土的豪士之家提拔而来的,县长拥有一言而罢的权力。虽不能杀人,免职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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