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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沉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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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一报一报
的噩运。看来日后不管大恶小恶,做人都是不能行恶事啊,不然必有报之。

    廷尉为朝中的九卿之一,其主职是管理天下刑狱。至秦汉以来是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有时也为大理,主官为大理寺卿。每年天下断狱总数最后要汇总到廷尉,郡国疑难案件要报请廷尉判处,廷尉也常派员为地方处理某些重要案件。有的还可驳正皇帝、三公所提出的判决意见。廷尉根据诏令,可以逮捕、囚禁与审判有罪的王或大臣。

    韩易一直思虑自已在汝南有何罪事,需要到廷尉府去审判?但思来想去,也唯有召陵的那十二桩灭门之要案了,难道事情又有所反复,自已这苦主,又要被反打了一耙不成。若真是如此,那对朝庭的司法还真是不可希盼了。

    苏顾曾说去汝南查案的侍御史是谁来着?那人素以清正廉洁,正公严明著称。可除去来住的时日,查了也有三、四之久了,就只查出这么点问题?如此看来,此人依旧是个沽名钓誉,无实干之能的名贼罢了。

    来到廷尉府,一名年近五旬的廷尉正经危坐,肃穆的坐在正堂之上,身旁侧面斜坐着一名三十余岁的短须白面文士,看其身上的官服,应该也是朝中要员,并廷尉府的主薄文书。两旁各立有二十五名持棒衙役。

    廷尉一拍惊堂木,大喝道:“罪人韩易,见到本官还不速速下跪伏罪,竟敢依旧傲立不跪,左右,速速予我重打二十大板,杀杀此人的威风。”

    韩易心中大怒,大声喝道:“且住,我乃堂堂的犷平县长、兼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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