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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沉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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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明宣军法


    此时邱易方渐渐清醒了一些,却并未动弹,只是爬伏在木马上静静的听着言平宣讲汉军律。不闻尚好,一闻顿感心惊肉跳。汉军律中光是斩刑就有十数种之多,军棍、皮鞭、灌耳等刑法还有数十种之多,几乎是一点小错便是大责罚。

    看来从军真是大不易啊,记得车腊先前说:凡诛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一人而万人喜者,杀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

    原来汉军的战力之所以强盛数百年,全是以如此严酷的汉军律约束而来的。邱易摇摇头,还是有些不可致信。记得从前谁说过一句戏词,也不知是何人所说,“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非欲杀士卒也,是士卒可杀,死伤过半,士气不变,兵科用也。”

    未曾杀敌,先自杀卒,杀卒过半,方成百胜精锐……这却与梦中的那支军队完全不一致的作法。或许自已能因梦得法,行出一条不一致的领兵之路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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