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末沉浮记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章 明宣军法
   军中多严刑,严厉的军法便是最好的治军手段。打仗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要让兵卒们不畏惧敌人的刀剑,就必须用军法让他们先明白违令即是一死,遵从军令殊死一战方能死里求生,甚至还有重重的赏格。将领必须要让士兵畏惧自己甚于敌人甚至是死亡,一手挥大棒一手捧萝卜,此乃自古良将为将之道。

    刚刚解说了一会,便听到各部兵卒临近的声音,言平忙上前一步说道:“邱军候,为了不被叶氏乘机在县君面前攻击于我等,寻我等的差错,夺我军权,当稍减刑罚速速行刑方好。”

    邱易抱拳道:“不知该怎样的减刑法?”

    言平说道:“重责四十军棍可否。”

    邱易瞧了一眼言平麾下背负军棍的军士,点头道:“好。”说罢便任由四名军士架至位于点兵台一侧的战鼓之下的木马上,准备行刑。正是因为战鼓的重要性,所以军中的一切重要刑法,皆需在战鼓下或营寨正门口处处罚。而先前后部军司马叶存要言平在后营处置逃卒,也是属于违规的处罚。

    言平让行刑军士将军棍高高的举起,让人可远远的瞧见,落下时却轻轻的,或击在地上,梆梆作响。见邱易伏在地上一言不吭,急道:“你倒是惨叫几声啊,不然会被他人瞧破的。”

    “哦哦。”邱易忙应道,只是从小到大似乎从未重伤过,不知惨叫如何声发,叫起来如鬼哭狼嚎一般。言平不禁怒道:“用力敲他两下,让他学学惨叫之声。”不等邱易的告饶,两下军棍重重的击下

第三十章 明宣军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