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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元始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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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九圣议交易,商业出洪荒
元子道:“如何就属于欺诈呢?”



    元始道:“在下觉得,双方交换的东西,其价值应该相等。”



    燃灯问道:“价值相等,那价值怎么判定呢?”



    元始道:“据我观察,灵植,天材地宝和大道奇物的生长周期都不相同,生长周期不同,其蕴含的灵力在质和量上也不一样,我觉得,应该以交换物的灵力质量来衡量。”



    红云接口道:“这固然是好,但是灵力的质量完全相同的情况何其稀少,假如一种交换物的灵力质高量少,一种交换物的灵力质低量多,又怎么衡量?”



    众人沉默了,这时,准提道:“此事也好解决,如果灵力的质量无法衡量,那么,只要交换双方都愿意,那也就无所谓了。”



    “哈哈,确实如此。”众人拍手大笑。



    元始道:“那么总结一下,交换之法,应该坚持三大原则,自愿,诚信与公平,自愿者,不可强迫;诚信者,无欺诈也;公平者,双方主观满意,大家以为如何?”



    灵宝这时插口道:“另外,交换双方既然愿意交换,那么无论双方的地位和实力有多大的差距,原本关系如何恶劣,交换时地位应该相同,否则一方强势,一方弱势,这三项原则也难以维持。”



    元始道:“有理,那么应该再加一条原则,就是平等,平等者,客观地位平等。”



    众人皆曰:“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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