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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演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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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江上潮来浪薄天-4
人才。张家以此占股两成,乃是我们先前达成的默契之一。”

    苏宁这话的意思是,你们姜家是我捎带上的。我这样做是出于和姜冏的私人友谊。张家没有因为我捎带私人而责怪我,我就更不能因为你们出价高而背弃先前的承诺。

    姜冏听懂了苏宁的弦外之音,他便不再做声,任由弟弟处理其中的细节。

    他能感觉得出来,苏宁与他弟弟更加亲近,而与他有着一种本能的排斥。如果强要掺和,恐怕得到的不会是什么好结果。

    苏宁冲他笑了笑,对这种有自知之明的人,必须报之以微笑。

    随后苏宁就和其余两人商讨合约细节去了。其中的条款也都好理解,诸如股份转让需要其他缔约方同意,持股比例反稀释条款等等。

    最后三人敲定将合作后的组织定名为渭水公司。

    比较意外的是,公司这个名字,并不是苏宁提出来的,而是在一旁看热闹的皇甫嵩。

    皇甫嵩说:“孔子曾在大同中曾经说过: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用这个名字,最符合你们这个盟约。”

    苏宁还以为这是后世的概念,没想到在这里被上了一课,到最后只能感慨清末那些翻译家们,真是国学功底深厚。

    于是他竖起大拇指,狠狠称赞了一番皇甫嵩的超时空创意,而后才对另外两人说道:“从此我们三家,出则通力合作,归则计本均分,争取把公司做大做强。”

    两人应一声好,便在合约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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