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连摇头:“不买,不买。”
陈剑反复哀求,陈奋却只是不允,还嘲笑兄弟官迷了心窍——“若想为官时,不妨等着汉军异日杀,我为汝去买个将军做吧。”
最终陈剑急了,说既然哥哥你无意于晋朝的官职,那好吧,这乡正我当!当然即便做了乡正,我还是得听你的,你是乡正他哥嘛。权当兄弟我就想穿袍子,抖威风吧,坞堡之财,我也有份儿,就拿我那份钱粮买,不动哥哥你一粒谷子!
陈奋拍拍兄弟的肩膀:“兄弟之间,何分彼此?兴国欲做官,那便做官,我出人出钱,买给你做便是了。”
最终兄弟二人商定,由陈剑先买下乡正,再买三名里吏,派给三名陈剑的亲信,总计价值两千九百斛粮米,或者折算成五千八百人日的劳役——那是为了助修城池和沿岸燧堡。
此外,根据会上商量定的,各家坞堡还必须派出三十到一百名不等的男丁,以及足够一年的口粮,充作县卒,不但因此可以减少今岁秋赋的两成,而且还不白给,刺史写了白条,算是暂借。
对此陈奋觉得给多了——你起码得降三成税才行吧——估摸着兄弟是被买官之事冲昏了头脑,所以才满口应承下。但这终究不算多大的事儿,为了弟兄间的和睦,算了,我就认了吧。不过他当即从公库里拨出价值五千钱的谷、绢、金银等物,说这是买田契专用的,兄弟你费心去运作吧,我希望到了秋收之期,这一乡的田地,就全都稳稳地落到了我陈家的手中。
这才是最
第二十七章、行县(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