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自己的人头就是新的“投名状”!
“只是人死罢了,不过就是一条性命的事情,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能输不能丢了面子,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神佛还尚且要争香火,我投了汤康,虽然是迫不得已,但此时此景,要么是跪下来痛哭流涕,祈祷对方宽恕,要么就是硬扛着去死。”
“狗还尚且知道报主,我虽然极其厌恶汤康,但当初被胁迫加入他的阵营,如今若跪下来祈求宽恕,我这面皮就是彻底不要了,与其这样,还不如堕入黑暗中,带着一点仅有的尊严去死。”
“只是可惜了我那些弟子与亲族。”
柳向云心里很明白,不是自己跪下了对方就能宽恕的事情,这些拳坛的老家伙们两面三刀,对方必然不可能重用,但为了立威,有极大的概率把自己打死,甚至扭断手臂挑了脚筋,所谓杀鸡儆猴不外如是。
哪怕不死也是重残,与其临死前还被人唾骂嘲笑,不如硬气点直接去死好了。
况且孙长宁,柳向云是认识的,让他对这个年轻的,且和柳山武馆有大过节的人磕头,他办不到。
自己这里以前有人想过要杀他,甚至几乎已经成功了,这是性命之仇,不得不报,换做是自己,绝不可能放过这个一箭双雕的机会,既杀了仇人,又立了威风,震慑宵小,何乐而不为?
然而他这么想,他的亲族与弟子却没有这么想。
“饶命饶命啊!”
有一道他无比熟悉的
第六百九十六章 饶命与尊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