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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高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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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大宗之法
,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后,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安乐先生有这样的想法,一点也不奇怪。

    儒家向是“厚古薄今”。

    上古周王朝,在他们看是最理想的政治形态。

    当然他也不是全盘继承“大宗之法”,毕竟现在当今天下,藩王强大,已经形成尾大不掉之势。

    中央权威慢慢的丧失。

    虽然没有出现“以下克上”,“弑君三十六”这样的惨事,但这也是“周礼之敝”。

    安乐先生想要恢复周礼,并非简单的恢复周代的尊尊原则。而是要损周文,加强一直被尊尊压制亲亲原则。

    立足于血缘,进而扩展到政治领域。

    那就是保留有血缘关系的宗亲藩国,削“异姓王”的藩国。

    拉一批,打一批!

    深得后世斗争的精华。

    虽然不能完全消弭藩国之祸,但也是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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