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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高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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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家规
    见金万三汇报完还没有退下的意思,司徒刑放下手中的籍,有些诧异的问道。

    “家主,这里有几份请柬,都是要邀请家主参加诗会的。”

    金万三拿出几个请柬,询问道。

    “都给我推了。”

    司徒刑接过,随意的翻看了一下,发现都是一些私人性质的邀请,不由兴致缺缺的摇了摇头,毫不犹豫的推辞道。

    司徒刑一篇鸣州诗陋室铭名震北郡,无数的达官贵人对他趋之若鹜,以邀请他参加诗会为荣。

    司徒刑也懂得饥饿营销,将所有的请柬都以备考为名拒绝。但是邀请的人不见丝毫减少,反而有越越多的趋势。

    金万三因为是司徒刑的外府管家,和知北县的高门大户多有往,身份地位也跟着提升不少。至少走到哪里,没有人再叫他商贾之徒。

    “府中诸多事情已经步入正轨,赏赐固然能够收拢人心,但是却没有形成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

    司徒刑眼睛看着远处的脚,眼神幽幽的说道。

    “家主说的是。”

    金万三低头躬身站在那里,低声应道。

    “一斗米的恩人,一石米的仇人。给予太多,有害无益。”

    司徒刑眼神幽幽。

    金万三有一种如芒在背之感,心中暗暗的反省。是不是自己最近得意忘形,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把这个找人刻成碑文,立在大厅显眼处。此乃司徒家家规,虽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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