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分了家就不一样了。我娘因着我爹的缘故,就算再难也会咬牙供我念书的。她们佃别人的田来种,除了交租和税,多多少少还能余点钱;可不分家,她们就是帮家里白做工,一文钱都到不了手里。即便我娘想送我到您那里去念书,都有心无力。”
“有我写话本的钱,再有我娘她们种田的收益,一年省吃俭用,想来二十两的学费也还能赚得出来的。到时候我再去给人抄抄书,学着画点画,估摸着也会有一些进项。等我再大些,本事多了,日子会一年比一年好的。这总比不分家在家里干熬着强吧?”
经杜锦宁这么一分析,杜寅生竟然觉得十分有道理。
而且,有些话杜锦宁虽然不说,但杜寅生自己也能脑补出来。
比如,杜方菲出嫁的聘礼,如果不分家,那聘礼就唯有一个去处,那就是填杜云年赌债的窟窿;可分了家,聘礼就可以给杜锦宁做学费。这是其一;其二,关山长既看重杜锦宁的资质,那总不能看着自己心爱的弟子为一文钱难倒吧?势必会资助一二的。但不分家,杜锦宁上不了学,这资助就无从谈起了;其三,钱实在不够,杜家有杜锦宁去念书,杜云昌也就可以歇下来了,他们大房没有了大花费,一年里总能有十几两银子借给杜锦宁的。借给杜锦宁,还能算是钱用到刀刃上,他们大房的人也心甘情愿;可不分家的时候借过去,谁知道二房那帮子吸血鬼会拿这钱去做什么呢?
这么一想,杜寅生忽然觉得分家是再好不过的办法了。
第七十四章 说服(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