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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娱之星光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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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Fin.K.L的提醒(下)
组合,反正就是这个时期的超级组合,最后都解散,而且还是公司想解散就解散的。

    难道这些组合就没有反抗过,难道这些组合就没有想要坚持下去,但有什么用,那超高的违约金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得住的。

    你们想要继续保持组合不解散,得到组合的版权,可以,拿钱啊,问题是你有钱吗。要知道在这个时期,所有的组合出道之后,不管你再红,反正前两年根本就没有什么收入。

    因为组合背后的经纪公司,会疯狂榨取组合的价值,为的就是公司为之付出的资源,出道前两年,艺人根本就想得到什么个人收入。

    因此,在韩国歌坛,刚出道的艺人,前几年往往需要靠着家里救济,这也是十分正常和普遍的一个现象。

    除了神话组合跟经纪公司抗衡成功,其他的超级组合,在面临经纪公司对于组合的解散,虽然不甘心,也反抗过,但继续都没有成功。

    就算是神话组合,当初也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包括一大笔费用,才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保证了组合没有被s·m公司强行解散。

    “一些小事你不需要太懂,但至少也要懂,比如驾车、人际交际、合约、化妆、对于服装和发型的看法之类的……你不能够把这些事情都交给经纪人、交给助理、交给别人,不然的话,恐怕到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总之一句话,不需要太懂,但至少也要了解,做到就算没有经纪人和助理,有必要的话,自己一个人也能够正常进行行程。”



第11章 Fin.K.L的提醒(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