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颈间,原本按住方凌云肩头的右手松开:“起来,把破魔珠拿出来。”
说完,冲着方凌云诡异的笑了笑,这种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公子哥,他见得多了,只要让他稍稍见点血,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在他眼中,公子哥儿的命都比较值钱,抢他们的东西,比抢银行还要爽,毕竟事后的麻烦可大可小。
眼前的方凌云,就是最好下手的肥羊,比普通人富裕,生活安逸,胆子小,又没有太大的能量。事后能动用的人脉资源有限,没有上层的压力,一枚谁也说不清价值多少的木珠,官府是不会下大力气的。
瘦皮鬼手上沾的人命着实不少,可那都是他年轻时作下的蠢事。抢到手的钱没几个,出了人命就是大事儿,那些年他过的相当狼狈。
这几年就轻松多了,挑着下手,过手的钱财数以百万计,只伤不杀。虽说官府也一直在通缉他,可力度明显要小多了。
这就是见识,年轻时没眼光,花最大的力气,赚点小钱就沾沾自喜。过了三十,眼光有了,钱赚的就轻松多了。
这次有恩主出了高价,只要破魔珠到手,转手就是上千万,这才叫‘生意’,以前作的那些活儿,只能算是卖苦力。
伸手入怀,摸到挂在胸前的两只丝带,粘粘的有些滑手,直到这一刻,方凌云才感觉到颈间的刺痛。
其实瘦皮鬼下手很轻,他知道象方凌云这种公子哥,从小到大见血的机会不多,下手不能太重,否则会出现各种奇葩的表现。
第21章 窗外寒风屋内血(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