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维虽然记忆力差了点,但他在记路这方面却意外地十分擅长。别说那些经常、甚至每天都去的地方,即使是偶尔才会去一两次、甚至只去过一次的地方,他一般都能准确地找到。前一阵在学园都市里赔黑子逛街买东西的时候,他还帮黑子找到了一家他们俩好几个月前才去过一次,之后都再没提起过的餐厅。而且全程完全没用地图定位导航,也没找人问路。虽然中途走错拐错了一次,但总体上也没花多少时间。
不过其实这个能力没什么好炫耀的。莱维要是没这本事,他根本没法从事以前的工作,现在那些偶尔能让他挣点外快的‘兼职’,多数也接不下来。就算是在一般人当中,他这本事也未必比那些出租车司机强多少,其实也就是普通人能掌握的程度罢了。
但是即使莱维记路的本事还不错。此前没去过的地方他总不可能凭直觉瞎走瞎逛就到地方。这种时候现代科技的方便快捷就体现出来了。取出手机在地图应用上输入名称就基本什么地方都能搜索出来,然后跟着导航走,多数情况都不用担心走错。
越是方便的东西越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性。莱维对智能手机的依赖虽然远不如他的学生和同事们,但每天肯定也少不了各种需要手机帮忙的事情。像这类常用的应用,他自然多看两眼也能分辨出其中的差异。而蕾姆给自己的这个貌似就是手机的东西上显示的地图应用,他怎么看都觉得跟自己平常使用的一模一样似地?
同样的位置标记标志,同样的实时路况显示方式,以及
五四六、科学的蕾姆和拉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