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位置。对手的武器也是弹速远非左轮手枪可比的反器材狙击枪。
但长期战斗积累的经验,让他多少有些信心光靠走位就避开隐在远处的敌人的攻击。只不过要是中间哪里有一段没这边这么废墟,那恐怕就会有些头疼了。
嗨,我想那么多干什么?本来不都打定主意让她赢了算了吗?想到这里,莱维从越野车的驾驶位上走了出来。他没去观察周围的其他可用的掩体,直接在破烂不堪的高速公路上朝前走去。
尽管没有故意去寻找掩体迂回前进,但莱维出发的这段路实在太‘惨烈’了。除非像猴子似地上蹿下跳,否则莱维就算只是正常地步行前进,也必须左右绕来绕去地避开各种拦在路上的障碍物。这弄得莱维没想着迂回,却也看上去像是在不断改变行进路线规避可能袭来的子弹似地。或许正因为如此,肯定就在自己前方的诗浓一直没扣下扳机吧。明明从比赛刚开始,莱维就处在她那把女孩子抱着很不相称的反器材狙击步枪的有效射程范围之内,要是路上这些破铜烂铁,估计莱维的脑袋早就被打烂了?
不,也许不是脑袋而是身体。以莱维的经验,很多狙击手,比起常人感觉更容易一击致命的头部,更倾向于瞄准目标的躯干部位。这其实一方面因为狙击手往往距离射击目标很远,即便使用辅助瞄准镜,想要准确命中移动中的人的头部依然不是那么地容易。相比之下面积比头部大好几倍的躯干部位就容易命中得多。其次就诗浓那把枪的专门分类是属于反器材步枪,这类枪最初设计
二四四、诗乃酱,你在哪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