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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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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飞蛾——金牙(三千字)
脓水全部挤出来。

    ……

    来到海军基地中,刚刚安顿下来,李贞就将他那个在吕宋扶持的代言人叫了来。

    “金牙见过主人,数年未见,主人一切安好?”一个浑身肥肉,满嘴金牙的胖子见了李贞就跪下了,满是激动的问候道。

    他就是李贞在黑市扶持的代言人,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人在乎了,包括他自己都不记得了,他只知道自己的代号叫金牙,是主人养的一条狗,之前有主人在背后支持,他很是过了一段人上人的日子,现在哪怕主人要了他的命,他也认了——然而他真正的身份其实是李贞麾下最神秘的组织‘飞蛾’中的一员,真正的代号其实是‘毒蛾’,金牙只是糊弄外人的。

    之所以金牙自称是李贞的狗,却是另外一个原因——李贞曾经救过他们一家的命,从此之后他就将自己的命卖给了李贞,甚至不愿意以下属自居。

    “听说你在这里混的很好?”金牙在黑市中同样有一个诨号,就叫大牙金,江湖人称金爷,是黑市中少有的手眼通天的人物,号称可以弄来任何东西,而这话也确实不假,有了李贞在背后支持,这个号称也确实不算夸大——至少那一门大炮就是李贞命令他卖出去的,也正是这一门大炮,让大金牙的名声彻底响了起来,赢得了所有混黑的人的尊重,至少从事黑市行当的人不少,但除了大金牙之外,却没有一个人能搞来大炮这种武器的。

    听到李贞的夸奖,大金牙乐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嘿嘿嘿,都是托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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