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喝的朗姆酒几乎没有区别? 馥郁的芳香在口中萦绕、上升? 轻盈的感觉让他眉梢微挑,丝丝缕缕的木气,更是让人心情激荡。
如果一定要说区别的话,大概是在回味上。
老西姆窖藏十数年的朗姆酒,回味悠长? 令人迷醉其中难以自拔。
而这款朗姆酒回味微甜? 同样别具风味? 但没有经过长时间的窖藏? 终究还是差了一点味道。
当然,这是因为老卡尔曾经品尝过老西姆的陈酿朗姆酒才做出的评价。
不过即便珠玉在前,这瓶朗姆酒的品质依旧远超他的预期? 那一点点的差距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一千铜币能够喝道这样优质的朗姆酒,而且还是如此一大瓶,简直不要太良心了!
这样一瓶酒,老卡尔至少可以喝三天,就算是邀上三俩酒友,也够喝了。
“麦老板还真是良心好老板啊。”老卡尔忍不住感叹。
“这面条……也太好吃了吧!”迈洛端着碗,吨吨吨把碗里的面汤全喝了,餍足的舔了舔嘴角。
他是抱着试吃的心态尝试麦老板的新品的,今天刚刚推出的新品,必然还未被人写过。
作为一名优秀的美食评论家,他有着敏锐的意识。
在麦老板火爆美食杂志的时候,蹭一蹭热度,是好不丢脸,且明智的选择。
多拿点稿费不香吗?
老板已经发话了,只要他这个月的稿子写的是与麦米餐厅相
第二千二百零四章 就是这么豪横(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