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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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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良船证
福建市舶司、广州市舶司之后的又一市舶司机构,也是隆庆开海以后大明再次设立的唯一海上关税机构。

    牌子上的“内”字表明该机构是内廷直辖,与各地矿监税使衙门地位相等,是为了该机构将来不受外朝管控。

    为确保东亚海关总署开张以后能够生意兴隆,联合舰队奉命在良臣县海域进行“查缉”行动。

    来往海船无论是本国海商,还是西洋海商,又或是日本海商,都必须在那霸港停留计货计税,手续完备之后才可以放行。

    百分之十的关税定额并不算高,本朝永乐时期海关税额是百分之五十,正德定期才降至百分之二十,后来实行的抽分制实际税额也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所以魏公公定下的百分之十关税完全是照顾了各国商人,充分体现了魏公公一直强调的“以人为本”经营治国理念。

    海税是海事大业的核心,也是支撑魏公公宏图伟业的基础,因此魏公公旗帜鲜明向联合舰队提出,要确保来往东亚航道的每条船都要过港,每件货物都要过秤,每文钱都要过手。

    新成立的良臣县也要全力配合海关总署查缉走私。为此,魏公公还将原先属琉球尚氏政权的一些兵丁改建为海关总署缉私队,配以一些伤退老兵为骨干,以确保海关总署有一支信得过,用得着的武装力量。

    联合舰队将查缉行动当成对日作战预演,大举出动,以分队形式管控琉球海域。

    过往琉球海域及航道上是有海盗出没,对各国商船造成威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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