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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秘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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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把柄(大雨35)
是要致其于死地:也就是说,故意杀人。

    本案的性质将一下子变得恶劣。过失致死和故意杀人的惩罚力度可是差距甚远。

    那么接下来,人杀完了,吴红山肯定怂了。

    他知道这事儿迟早败露,到时候落在头上的罪名一定是个故意杀人。还不如赶快将其包装为过失杀人,落个轻罪处置。

    如果我们再假设齐诗雨因为某种原因为他顶罪呢?

    那么……可能有这两种原因。

    1:为了爱情为男朋友顶罪。

    2:被胁迫去顶罪。

    第一条太扯淡了,所以不算在推理范围内。而且要真是为了爱的话,在吴红山三年没来看她的情况下,怕是早就深感遭到背叛,上诉说出事实了。

    那么就是第二条的情况了——齐诗雨有把柄在他手里。遭到威胁后,不得不为吴红山顶上“过失”杀人的罪名。

    齐诗雨在他手里的把柄是什么?

    要什么程度的把柄,才会让这个女孩宁愿为他顶罪,也不愿那把柄泄露?

    不可能是齐诗雨看到过埋葬者尸体的那件事……张璇衡怎么想也不觉得这种级别的事会让她甘愿做这么大牺牲:即便是恐惧,也是有限度的。一定是什么更加切合实际的理由。

    这会是什么理由?

    张璇衡将这个疑点暂且搁置,因为不知道把柄的具体内容,不会过于影响接下来的推理。

    如果齐诗雨是替他顶罪入狱,那么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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