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关系很好。如今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复仇。”
张璇衡的推测,在吴红山听来分外可信。卷宗很快便在余政兴的安排下被传了过来,直接就能在监控室内的电脑观看。
齐诗雨,在2014年1月16日和一名叫做刘小元的男子在潜影山区一栋桥梁上发生争执,失手将其推下山崖。随后,她报警自首。警察们发现尸首后,将其刑事拘留。
接下来,便是一系列取证、诉讼……整个过程进行得不算顺利。
争执点就在这个“过失致人死亡”上。
卷宗中记录,整个案件是只有一名目击者的。
此人就是跟她一起去爬山远足的吴红山——齐诗雨当时的男朋友。
死者的家属们不能认可这种一边倒的说辞,觉得吴红山作为凶手的男友,一定会帮她伪造证词。他们认为,刘小元是被故意推下山崖的,而不是什么“因大雨造成桥面湿滑,被齐诗雨推了一下后意外失去平衡,没能稳住身子反而朝后摔去,坠下桥梁。”
这后来,则是一系列取证。因为通过社会关系调查,发现齐诗雨二人确实未曾与刘小元有过接触,再结合现场痕迹分析,实在没证据说她就是故意要杀死刘小元的,最终在种种综合判断下,判处齐诗雨三年有期徒刑。
……读到这里,张璇衡放下了卷宗。
整个事件中,有两个线索非常值得注意。
其一,是唯一的证人:吴红山。
他目击了整个过程
第三十三章:当年的案件(大雨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