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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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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3章 我又来了
    当然了,由于“人丁税”的事实存在,全国各地的民间,多有隐瞒实际丁口的陋习。

    唐朝中后期实行的两税法,将原有的人丁税“租庸调”并入了财产税,开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改革人丁税的先河。

    两税法的实施,是在社会贫富差距变得较大的情况下,增大实际纳税面,保障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虽说其主要目的在于挽救政府收入窘迫的困境,但其客观上减轻了少地的贫苦农民的负担,并使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开始变得松弛,从此,人丁税在国家税收中渐渐不再居于主要地位。

    但是,随着唐末军阀混战,军费徒增,至五代时,各个割据政权均在其辖区内加征“身丁钱”。

    大周朝立国之后,各地仍延旧制征收。其男子二十成丁,六十为老,在此年龄范围内不分主、客户均须负担。各地税制也各不相同,如洺州每丁纳钱六百九十五文,磁州五百九十四文,成为百姓的一项额外苛赋。

    地方官想多捞钱,老百姓不堪重负,很自然的也就选择了瞒报人口。

    李中易也不知道民间究竟隐瞒了几成人口,只是从往的商户以及各地的线报那里,间接的知道,各地民间人口的瞒报率,大约都在五成左右。

    由此计算下,整个大周的人口,总计也不过四千多万而已。

    以区区四千万人,若是养活三十万甚为消耗钱粮的精兵,民间的负担显然过重。

    归根到底,契丹国的疆域太过于庞大,又是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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