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事情是什么?”
姜新圩说道:“第一,筹钱!第二,成立一家公司。第三,把我正在开发的无线寻呼发射系统资料给买下!”
听到第三条,苏鼎宇很不解地问道:“前面两点我赞同,但我们为什么还要买你自己开发的技术资料?”
姜新圩说道:“如果我现在把这些资料拿走。肯定没有人说什么,但将它们一旦形成了产品,一旦在市场上销售赚了钱,肯定就有人说三道四,会说我们盗走了公家的技术。毕竟我设计的这些资料可是在工作时间设计的,它属于胜利电子二厂而不是属于我个人。”
苏鼎宇毕竟留学过,知道知识产权的事情。就如发明专利,如果发明人是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单位的资源发明出的,那这个专利就是职务发明。所有权属于单位。发明人自己只有署名权,专利取得效益后也可能获取一定的报酬,但他没有任何处置权,不能把专利随意拿自己用,更不能私下将专利转让给别人。
苏鼎宇也知道姜新圩这是为了不给自己的事业留下让人唠叨的污点,宁愿花一点钱解决问题。
他很快就认同了姜新圩的说法,只是他又开始担心上级会不会让他们买走这些资料,虽然他对这些资料将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并没底。
苏鼎宇虽然技术能力不强。但他也是高级知识分子,知道姜新圩设计的无线寻呼发射系统已经完成了原理验证。但他也知道仅仅完成了原理验证的系统并不是产品,甚至连样品都算不上,将根据原理想设计
第141章 自己当主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