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变的更加有正义性呢!我会以此书,来广告各位及子孙后代保护国家文物的责任和重要性!前面剧情是长生、曹操、饕餮等为铺垫,我会以故事来告诫读者和洗涤读者的心灵,让“盗墓派”成为黑暗里的光明之剑!
第五,请订阅阅文旗下我的正版作品,本来作者就不赚钱,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我想这本精彩之作,会成为一个残缺本,我想这不是读者你愿意看到的!而且盗版跟正版相比,真的不值得一看!
还有,的精彩剧情仍在继续……
关于盗墓的法律如下:
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故意或者过
《盗墓派》作者“犼帝”声明(必看)(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