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被人注视,成为闪亮的焦点,虽然他曾经羡慕过那些在人群中成为焦点的人,但焦点换成他就一点都不自在了。
他只想逃开,逃到让他感到自在地方。
不知不觉中,孟星魂穿过锦绣大街,在牡丹花锦簇和飘香之中走入小巷胡同,离开主街进入了一处陋巷。
这条陋巷之中,尽是布衣麻衣的百姓,再也见不到美艳的牡丹花和身穿华服的仕女公子们了,街道上,市贩聚集,叫卖喧嚣,充斥着一股鱼虾腥味和其他鸡鸭犬豕的气味,脏污满地。
孟星魂却并不讨厌这一切,他反而觉得自在多了,仿佛他本应就属于这样的地方,就该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莫名的熟悉感使他的脚步都轻快起。
一群五六岁的小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小孩子们拿着柳条当做宝剑,举着箩筐当做盾牌,叫着笑着,打着闹着,其中有个带着虎头棉帽的孩子,他将帽檐拉下遮住眼睛,用稚嫩的声音叫着:“爱慕白特曼!”
可爱的孩子们让孟星魂忍俊不禁。
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些孩子面色红润,气色极佳,天真烂漫,他们身上的衣服虽然有些旧,材质也只是土布,却裁剪得十分贴身,而且款式竟一模一样。
再仔细一看,衣服的胸口和袖口上都绣着:“哥谭孤儿院”的字样。
这群孩子竟是一群孤儿,一群快乐的孤儿,这世道孤儿怎么会快乐得起?
孟星魂也做过孤儿,他知道孤儿本应是什么样子,这群
第四十九章 生命的意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