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名为《二名不偏讳令》,内容核心就是,他的名字「世民」两个字都很常用,所以规定,只要不是「世民」两个字连用,就不必避讳。
正好李耀桀的国民银行用到了「民」字,李耀桀还忘了改,不过有李世民这份诏书,他就不用改了。
而第二封诏书,是一份封赏令。对朝廷中,那些开国功臣,主要是参与玄武门之变的功臣,进行封官加爵。
而李耀桀,李世民遵守他那夜在杜如晦家中许下的承诺,封李耀桀为炎国公。
李耀桀从南海郡公,正式升为炎国公,而根据唐朝爵位权利,李耀桀可以食邑三千户,授永业田四千亩。
当然了,这些食邑都是虚的,李耀桀实际的食邑是八百户。
而第五瑶由于已经是诰命夫人,此时也正式从二品夫人升为一品夫人。
诏书下达后,京城,各个州县都知晓,李耀桀的名字更加响亮了,尤其是在岭南,可以说是彻底扬名了。
“炎国公?”李耀桀看到诏书的时候愣了一下,“这名字怎么这么奇怪?”
“依惯例,国公多会以出生地取先代诸侯国国号封。相公是岭南人,但岭南以前只有越国和南越国,但现在已经有越国公了。”
见多识广的杜蔓婉解释道。
“所以皇帝给我新编了一个?”
“不是,古籍里记有炎国,只是不在岭南……”
“原来如此。”李耀桀点了点头,恍然大悟
第172章 国公(1/5)